就《上级纪委监督下级党组织规定(试行)》有关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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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08-14 11:42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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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经省委批准,省纪委印发《甘肃省上级纪委监督下级党组织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就《规定》涉及的主要问题,回答了记者的提问。
记者:请介绍一下该《规定》的出台背景和意义。
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: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、最有效,并强调要强化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《决定》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了顶层设计。中央纪委三次、四次全会都对加强上级监督作出专门部署,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,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当前,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,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、上级监督弱化缺位、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,亟需制定制度对相关工作予以规范。
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,省纪委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,结合监督工作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规定》。制定出台这项制度,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,对于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,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,督促下级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,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,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,具有重要意义。
记者:该《规定》制定过程中的总体考虑是什么?
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:《规定》制定过程中,我们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、四次全会精神,对标对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,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。二是坚持与现有法规制度有机衔接。系统梳理党内监督条例、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,提炼概括上级纪委监督下级党组织的原则、内容和方式,全面贯彻上位法规精神,确保制度体系的严密性和内在一致性。三是坚持紧密结合实际建章立制。适应党内监督新形势新要求,深入分析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,全面总结和吸收实践中务实管用的新做法新经验,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,切实增强制度针对性、操作性和有效性。
《规定》共十六条。分别对上级纪委监督下级党组织的适用范围、工作机制、职责分工、内容方式、报告通报、纪律要求等作了规定,为全省各级纪委监督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提供了制度依据。
记者:该《规定》对工作机制是如何设置的?部门和派驻职责又是如何明确的?
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:该《规定》从工作机制、工作职责、报告通报、纪律要求等方面,强化了全链条、闭环式管理。为保证监督工作顺畅高效运行,提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,纪委副书记(常委)分管,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、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。并对分管领导、业务部门、派驻机构的职责作了规定,建立会商研究、支持督导、请示报告、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。明确纪委常委会定期召开会议,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监督工作,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负责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,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监督联系地区和部门、单位党组织,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党组(党委)和归口管理单位、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日常监督,审查调查部门开展有关案件后续工作的职责分工,确保既分工明确又协作配合,从而形成监督合力,充分发挥监督作用。
记者:该《规定》在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上有哪些特点?
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:监督内容方面,明确了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、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内容,使监督更聚焦、更精准、更有力。其中主要是监督下级党组织的7项内容,包括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、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巡视巡察整改、权力监督等。同时,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、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内容也作了细化,为监督下级党组织提供了重要抓手。
监督方式上采取“列举+概括”的方法,提出十种具体监督方式,包括参加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、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整改台账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、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等,基本涵盖了有关党内法规明确的所有监督手段,并结合实际作了创新丰富,织牢织密监督网络,为做实做细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。
记者:请谈谈如何抓好该《规定》的贯彻落实?
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: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各级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,切实抓好《规定》的学习宣传、贯彻执行,主动担当作为,加强监督检查,推动《规定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要督促党委(党组)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压紧压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,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